1、本表一式3份,计算机打印填写(格式见附录C)。
2、制造商和生产厂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,并与公章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名称一致。
3、注册地址应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,实际生产地址应填写实际的生产所在地。
4、产品类别按《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》中的大类填写,品目不填。
5、产品定型文件名称:填写所提供的定型文件封面名称。
6、产品企业标准填写标准代号和名称
7、主销区域申报推广鉴定的产品填写到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
8、生产量、销售量填写该型号产品批量生产以来累计生产量、销售量,应满足大纲规定。(见附录B中相关产品有关生产量和销售量的说明)
9、涵盖产品按大纲规定填写。(见附录B中相关产品有关涵盖的说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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